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飞翔:好评
酒店环境很好,晚上很安静,距离沙溪公园很近,晚上步行过去很方便。房间面积很大,卫生间也很大,就是房内插座的布置少了一些。房间内的装修稍微陈旧了一些,尤其是床头要是能做成软包的就显得档次高多了,总体还是很满意的,服务也很好。
leo:好评
总的来说。。还可以。。入住退房都很快办理。。而且房间卫生都比较干净。。前台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也很好。。下次的话,还会考虑住这间酒店。
会员6250:好评
房间蛮大,都还可以,早餐比较简单,服务不错